孙毅律师团队代理了宋某、崔某某贩卖毒品案,并担任了崔某某的辩护律师。孙毅律师团队成员通过阅卷、会见当事人、与检察院及法院沟通、内部辩护方案的研讨等方式,确定了轻罪辩护方案。本案中,辩护的重点是,立功情节的认定、毒品数量的认定、买卖情节的认定等。通过庭审辩护,最终获得了较轻的刑事处罚。
案情概要;
2014年1月被告人崔某某经事前联系,乘坐吴某的车到宋某住处,代为他人购买毒品。随后再车站被公安机关抓获。对崔某某以贩卖毒品罪展开调查。
判决结果:
本院认为被告崔某某依法构成贩卖毒品罪。考虑到崔某某具有坦白、立功等情节,对辩护人提出的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。判处崔某某有期徒刑四年,并处罚金八千元。